漳州:朋友盗窃26部手机不劝阻还接应销赃

更新于:2024-08-06 09:10:08

为分得一笔油费,在他人实施盗窃时,竟开车接应,结果被抓获刑。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吴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3年12月26日晚,被告人陈某、吴某与朋友闲聊,得知朋友打算实施偷窃,两人非但不阻止,还主动加入负责开车接应,只为得手后可分一杯羹,赚点汽车油费。次日零时,陈某、吴某的4名朋友(另外处理)潜入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洪岱路黄某的手机店实施盗窃,共偷得手机26部。陈某和吴某驾驶小汽车前往盗窃现场接应并前往远途的福州销赃,没承想在途中就被公安机关发现端倪并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共计44000余元。案发后,陈某、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吴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5000元并取得谅解。(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王哲豪 吴静婷 颜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