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更新于:2024-08-22 11:35:16

东南网8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日前,关于《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由省科技厅印发。《实施细则》明确,在资助体系框架内设立青年科学基金,整合设置创青优青杰青攻青4类项目,进一步完善强化对基础研究领域青年科技人员培养、成长和发展的梯次递进支持机制。

基础研究处于从研究到应用再到生产的科研链条起始端,地基打得牢,科技事业大厦才能建得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工作,多次就加强我省基础研究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作为我省支持基础研究的一类省级科技计划,长期以来对推动我省基础研究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和规范省基金计划和项目管理,明确提出,省基金资助体系包括6个项目类别,其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含4个项目类别),强化和完善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梯次递进支持机制,激励和促进基础研究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成长和发展。

这6个项目类别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创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青项目)、攻关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攻青项目)。

--面上项目。广泛支持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学科总体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重点项目。重点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项目应具备相应体量且前期已有较好研究基础。

--创青项目。支持科研起步阶段,未获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继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人应是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

--优青项目。支持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较好成效,具备较好研究基础和持续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的能力水平,促进基础研究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项目申请人应是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

--杰青项目。支持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创新性成果,对促进学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更高水平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项目申请人应是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43周岁以下。

--攻青项目。支持基础研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成效,具备进一步攻关实力的青年科技人员,持续围绕同领域方向科学技术问题,以用为导向开展前瞻、集成、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关。项目申请人应是45周岁以下。

省基金各类别项目实施期均为3年。《实施细则》明确,省基金采取多元投入与联合资助,并明确联合资助单位基本条件要求、联合资助项目类别等,提出联合资助单位出资经费统筹比例,从原来省级、市级单位分别30%、20%,提高到原则上按40%、30%计提,适度加大对联合资助单位政策性追加立项之外的竞争立项激励,促进省基金项目质量总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