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灵活就业人员5个事项拟一窗办理

更新于:2024-08-31 12:35:36

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近日印发的《〈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打造灵活就业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平台。

通知明确,依托集成化办理平台推进灵活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5个事项的集成化办理,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网查看。

其中,在10月31日前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