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明年起社区试点“点单式”家庭养老

更新于:2024-09-06 09:52:53

到2025年底,建成县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少于3个,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建成幸福食堂不少于200个近日,《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自今年9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社区养老实施星级奖补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惠民政策即申即享、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养老地图线上查询、养老服务线上预约。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星级奖补激励。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75%,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11个。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依托社会力量建设幸福食堂,按比例向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按人次给予运营方运营奖补。建立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补助机制。

激活农村幸福院,对新建(改造)项目按每个不低于20万元标准补助建设经费。村集体安排一定村财收入用于农村幸福院日常费用支出。对完成备案的农村幸福院,按每个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补助运营经费等。

推动开设家庭病床

建设康养胜地。一是完善养老照护服务,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住养费用补助和照护人喘息服务补助。二是促进医养有机结合,在养老机构建设医疗关口前移科室,开通医保延伸端口。三是推动开设家庭病床,鼓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四是完善奖补激励机制,将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的服务按双倍服务量计算,对关口前移科室予以补贴,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实施评价奖补。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

开展点单式家庭养老试点

发展普惠养老金融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员予以保险补助。支持旅居养老业态发展,到2025年建成省级森林康养基地不少于15家。开发中医药康养+文旅养老产品。对旅居老年人次达到标准的企业(机构)予以奖补。鼓励颐养产业发展,从2025年起,每年选取5个社区开展点单式家庭养老服务试点,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进行奖补。

加大老年产品用品开发,对老年产品用品国家标准牵头编制单位、国家部委推广的老年用品产品研发单位予以奖补。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对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承租国有物业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予以租金减免。

支持台资企业开展养老服务

措施明确提出要营造良好创业发展环境,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开展养老服务。便利台胞在漳养老服务,已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漳居住生活3个月以上的台湾籍老年居民,同等享受漳州市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就餐补贴政策。支持漳州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涉台园区,建设面向台胞的适老化住宅。加强漳台养老人才和服务标准合作交流,聘请台湾地区养老专业人才授课培训、带班教学。台湾居民入职漳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大陆居民同等享受入职奖补和在职补贴政策。(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