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下达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更新于:2024-09-13 08:51:25
日前,漳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通知,为加快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漳州市下达2024年漳州市省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漳浦县水肥一体化示范点项目20万元、南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创建和水肥一体化项目50万元、平和县土壤酸化治理和水肥一体化项目130万元。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将资金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建设项目必须于2024年12月底前完工验收。同时,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验收,并按照先建后补的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验收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闽南日报记者 吴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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