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

更新于:2024-09-14 09:53:38

《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

国庆起实施,为推动海上福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12日召开《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海上福州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通铃、市政府副市长孙晓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于2006年制定,2010年作过一次修订,对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再度修订,是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关于海上福州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的实际行动,也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推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奋力谱写向海图强新篇章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法规修订意义的认识,把学习、宣传、施行《条例》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海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协调配合,围绕自然海况特殊海上设施特别港口及临港产业特有等福州海域特色及海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扎实细致做好法规贯彻实施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督,围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确保法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