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市一区将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更新于:2024-11-04 17:36:01

记者3日从福建省公安交管部门获悉,继7月1日起福州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后,11月4日至12月2日,全国将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其中,福建城市启用时间为:11月4日,莆田、厦门;11月18日,漳州、龙岩;12月2日,三明、南平、宁德、平潭。广大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同时,可以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应用场景。

需要说明的是,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随车携带。(记者 张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