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化纠纷 检护民生促安宁

更新于:2024-11-16 09:19:13

基层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千头万绪,长乐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做到法理、情理并存。

温情调解

谢谢检察官!近日,在长乐区检察院召开的不起诉听证会上,侯某甲、侯某乙不断表达着感谢。

时间回到2023年9月20日。长乐区鹤上镇某村,林某在更换电动车电瓶时,被村民侯某甲、侯某乙误认为是小偷,遭到他们殴打。案发后,侯某甲、侯某乙两名老人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据了解,两名老人平日与邻里相处融洽,无犯罪记录,此次动手打人是出于对社会治安的担忧,暴力程度一般,犯罪情节较轻,且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老人家属主动赔偿。据此,检察院最终决定对侯某甲、侯某乙作不起诉处理。

此后,长乐区检察院积极充当调解员的角色,有效化解矛盾,促成两名老人与林某和解。

宽严相济

长乐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情节轻微的轻罪案件依法适用不起诉的力度,积极引入听证程序,通过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等多元化手段修复社会关系,防止简单化一诉了之、一判了之,做到案件处置繁简分流、轻重有别。

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共支持相对不捕94人、相对不起诉52人,促成刑事和解不诉20人;坚持用好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方法,加强刑行配合协作,做好不起诉衔接工作,促进案件办理专业快捷、质效双优。

源头化解

找准小缺口,释放大能量。长乐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及时发现类案问题、社会治理难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消于未发。

今年以来,长乐区检察院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件。比如,在办案中发现多起保安人员违规违法案件,该检察院针对相关问题向长乐区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辖区内保安从业单位与保安员的实际用人单位的招聘、管理等工作依法进行,进一步加强保安工作和保安队伍建设。

长乐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公正、温情的态度处理基层矛盾纠纷案件,努力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和谐统一,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回应人民期待,创造稳定、公正的法律环境。(记者 叶智勤通讯员 陈欣知 卓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