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 12月1日起施行

更新于:2024-11-19 09:01:28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消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18日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